关于对2025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并进行资格核查的公告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5〕76号)要求,现对2025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和考后资格核查。
一、公示
按照有关要求,现对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人员(见附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8月21日至2025年8月29日。公示期间,河南省生态环境厅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监督电话:0371-66309137,对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核查
请成绩合格人员于2025年8月25日至8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到河南省生态环境厅1810房间进行现场核查。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相关工作年限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提交的审核材料要确保真实有效,如发现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报名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由于个人原因造成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核查的,将影响本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371-66309822。
附件:2025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
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