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漯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 2025-12-29 19:55:51
  • 漯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漯河市2025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工作方案〉的通知》(漯组通〔2025〕10号)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漯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1名。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计划

      详见《漯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计划表》(附件1)。

      三、引进条件

      (一)报名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为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副高级职称可放宽至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报考者应以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并须在报考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本次拟引进高层次人才专业要求为项目管理专业(专业代码为125602)或工业工程与管理专业(专业代码为125603),学科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博士生、留学归国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

      (3)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所在院校须入选2026年度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200名或2026年度US.NEW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200名或2025年度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200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所列情形;

      7.在漯河市域内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按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公告通过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hrss.luohe.gov.cn/)和漯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js.luohe.gov.cn/)进行发布。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4日8:00至2026年1月8日17:30。

      2.报名所需材料:①附件2《漯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表》(本人签字处手写签名,PDF格式扫描件);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双面,PDF格式扫描件);③每个学历层次的毕业证、学位证(PDF格式扫描件)及通过学信网下载相应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学历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PDF格式扫描件),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PDF格式扫描件);④资格条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以上报名材料按序号分别扫描为PDF文件,PDF文件和报名表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一并发送至邮箱lhjwdb@163.com。邮件和报名材料压缩包统一命名为:姓名+专业+手机号码。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报名过程中将对报名人员的资料进行初审。报名信息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报名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核。初审结果将通过报名人员的电话或短信进行反馈通知。

      2.资格复审: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本人到指定地点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进行通知。逾期未到者,按主动放弃处理。

      资格复审提交的材料应与报名时提交材料一致,包括:①《漯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表》纸质版一式2份;②一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③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2份;④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⑤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学历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2份;⑥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或材料不全的视为弃权。经审查报考人员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考核的资格。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考核人员。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拟引进人才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规定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采取直接面试考核方式进行(考核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的比例等于1:1时,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照等额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在市级以上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支付。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岗位要求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包括本人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对象。拟引进人员名单在漯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示,并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3年(含试用期)。

      五、其他事项

      1.漯河市住建局网站(http://js.luohe.gov.cn)为本次引进工作网站,有关信息均将通过此网站发布。咨询电话:0395-6671856(工作时间使用)。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若有变化,要及时告知,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漯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纪委将负责监督公开引进工作全过程,监督电话:0395-3131178(工作时间使用)。

      附件:

      1.漯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计划表

      2.漯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表

      漯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