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和资格核查通知
  • 2022-3-15 20:48:58
  • 关于对202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和资格核查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人考中心函〔2021〕1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资格核查和证书发放管理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函〔2020〕40号)等文件要求,现对202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证明)人员进行公示和考后资格核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

      按照有关要求,现对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证明)人员(名单见附件1)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3月15日至3月24日。公示期间接受群众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371-63318969。对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核查

      (一)需核查人员名单

      经核查,部分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资格合格,无需进行审核;其他需资格核查人员(名单见附件2)请按时将审核材料发至邮箱进行资格核查。

      (二)资格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2.学历证书原件;3.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学历信息);4.学位证书原件;5.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需提供职业实践年限证明);6.基础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需提供)。

      (三)核查材料报送要求

      请将上述核查材料分别扫描成Jpg格式的图片(图片大小≤10M),以文件压缩包形式上传(压缩包命名为:姓名+本人手机号),邮件主题需写明“勘察设计核查”,于2022年3月24日17:30时前发送邮箱henanjs@qq.com,逾期不再接受邮件。

      提交的审核材料要确保真实有效,如发现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报名资格,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由于考生个人原因造成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核查的,将影响本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附件1、202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

      附件2、202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审核人员名单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