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第二次资格审查的公告
  • 2021-3-18 16:20:32
  • 2020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第二次资格审查的公告

      根据国家及我省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对2020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初审未按期完成核实人员(名单见附件1)进行第二次审查,审查时间从即日起至5月16日。

      请相关考生按时向所属考区消防救援支队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查询不到的需提供)等凭证,所提供的凭证必须准确、真实、完整,否则将影响审核结果,考生提交的凭证材料将作为最终审核结果的重要凭证。为最大限度地服务考生,考生可自主选择现场(可委托他人)、网传邮箱两种方式申报材料,现场申报需提供证件原件,网传申报需上传证件电子照片。逾期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考生自主放弃资格。

      附件1、未完成核实人员名单

      附件2、各考区消防救援支队联系方式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