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2025年度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职业资格考试资格核查的通知
  • 2025-7-31 15:45:26
  • 关于开展2025年度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职业资格考试资格核查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5〕50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对2025年度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开展资格核查。

      一、资格核查

      (一)核查对象及核查方式

      按照核查重点和相关标准确定核查对象,请受核查人员(见附件)于2025年8月7日18点前将核查材料原件扫描成电子版的形式发送至邮箱hnjtjl@163.com。

      (二)格式要求

      文件格式为文件压缩包形式,文件名统一命名为“序号+姓名+身份证号+电话.zip”,发送邮件主题请统一填写为“序号+姓名+监理工程师资格核查”。

      (三)核查材料

      1.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2.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证书;

      3.与学历证书专业一致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学历信息);

      4.提供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考生需同时提供学信网查询截图(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申请及查询”栏目中查询后并截图);

      5.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注明考生本人的身份信息、具体工作岗位及工作起始时间);

      6.申请免二科的考生,需提供公路水运工程或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7.申请增报专业的考生,需提供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注意事项

      (一)提交的核查材料要确保真实有效,如发现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由于被核查人原因造成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核查的,视为被核查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和本次考试成绩。

      三、联系方式

      0371-87165250

      附件:2025年度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职业资格考试资格核查人员名单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