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25年度监理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职业资格考试考后资格核查的通知
  • 2025-8-2 7:25:10
  • 关于2025年度监理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职业资格考试考后资格核查的通知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关于2025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5〕4号)及我省《关于做好2025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落实国家和省人事考试管理部门关于报名资格核查规范化要求,现对2025年度监理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待核查的人员进行考后资格核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一)待核查人员名单见附件1,考试成绩合格未列入核查名单人员,无需参加核查。

      (二)参加核查人员包含的情形:

      1.报考时承诺后撤回、未选择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

      2.报考免试级别的;

      3.报考时报名系统自动识别核验学历学位线上未通过的;

      4.报考时报名系统自动识别所学专业与允许报考专业不完全匹配的;

      5.报考时报名系统自动识别工作年限或专业年限存疑的;

      6.按照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规定,由考务系统自动确定的抽查人员;

      7.被投诉举报和其他应当予以重点监管的情形。

      二、资格核查

      (一)核查方式

      本次核查全程采用在线集中核查,待核查人员进入河南省建设类职业资格考试审核系统(网址:http://222.143.32.83:9022),注册登录按期参加核查。

      (二)核查资料

      按照报考级别(考全科、增报专业、免二科)对应的报考条件要求,提供所需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业务工作年限、免基础科目(增报专业、免二科)的证明材料。

      (三)核查安排

      资格核查分“首次核查、补充核查”两轮进行,补充核查对象包括未参加首次核查和首次核查未完成的人员。由于被核查人原因造成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核查的,视为被核查人员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和本次考试成绩。

      1.首次核查

      资料提交时间为2025年8月1日至8月6日,截止后系统关闭,耐心等待首批核查合格名单公布。线上集中核查时间为2025年8月7日至8月12日。

      2.补充核查

      资料提交时间为2025年8月14日至8月20日,截止后系统关闭。线上集中核查时间为2025年8月21日至8月27日。

      (四)结果公布

      每轮核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核查结果将在省人事考试中心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请及时关注,以确保后续资格证书相关工作顺利实施。

      三、证书获取

      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均由国家制发。成绩合格未列入核查名单和参加核查结果合格的人员,公示公布后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同步提交国家考试管理部门,一般20个工作日内完成纸质证书印制和电子证书制发,请考生耐心等待。

      电子证书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下载,纸质证书可通过预约邮寄或现场两种方式进行领取。邮寄领取办法详见附件2,未选择邮寄领取的人员请等待现场领取。

      四、注意事项

      (一)考后资格核查事项由省住建部门会同省人事考试部门统一组织,不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或代办机构。被核查人员需自行注册,并按照报名告知承诺事项,如实填报信息、上传资料,诚信参加核查。切勿轻信虚假宣传,“代办”有风险,“包过”不可信。

      (二)报名条件中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参加免基础科目(增报专业、免二科)考试条件的考生,务必上传能证明具备相应条件的证明材料,否则将按不符合报考条件处理。

      (三)资格核查贯穿考试考务全过程,核查过程及核查结果接受投诉举报和社会监督,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包括未按报考资格承诺事项提供真实证明材料、委托或轻信他人代办制作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已经取得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依法取消。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成绩、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监督举报邮箱:zjtkhshjd@163.com。

      附件:

      1.2025年度监理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待核查人员名单

      2.证书预约邮寄办法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