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 2021-8-8 6:08:58
  • 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凡符合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全科)考试条件:

      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

      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参加免试部分科目(免二科)考试条件:

      1.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2.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取得高级职称与在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高级职称的类别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获得的药学、医学或医药学专业高级职称。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医技、护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医师、主任(副主任)技师、主任(副主任)护师,从事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两科的条件。高级职称应于报考截止日之前取得。

      (三)参加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全部科目且部分科目合格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试人员,其2018年合格科目考试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四年一个周期顺延至2021年。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其成绩从2019年开始,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报名通知:关于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