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凤泉区2021年部分区直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恢复笔试的公告
  • 2022-2-9 22:13:30
  • 凤泉区2021年部分区直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恢复笔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按照《新乡市凤泉区2021年部分区直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结合新乡市疫情防控工作形势,经凤泉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恢复凤泉区2021年部分区直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时间

      2022年2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打印准考证时间及注意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时间

      2022年2月16日上午8:00——2022年2月19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凤泉区党政信息网(http://www.fengquan.gov.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以备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使用。

      (二)注意事项

      1、考生应及时关注凤泉区党政信息网公告,未及时关注网站公告或因个人原因导致准考证没有打印的,责任自负。

      2、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载明的考生须知,并按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规定的相关要求执行。如未按考生须知规定的要求执行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行承担。

      3、考生须妥善保管准考证,如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将不能参加笔试。

      4、考生未打印《新乡市凤泉区2021年部分区直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的,在打印准考证期间可以按照招聘公告的要求自行打印,如未及时打印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行承担。

      三、笔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考生健康相关要求

      1、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无异常的考生须提供开考时间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且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

      2、健康码为绿码,但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考前14天到达或途径标有*号城市的考生须于2月15日前向考务办公室报备,并提供开考时间前48小时内的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且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

      3、所有考生均需下载打印、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见附件),确保信息准确、属实,不得虚报、瞒报;

      4、考生进入考场时须带齐准考证、有效期内身份证、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和《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交考场内监考人员;

      5、在考试全程应当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

      6、考生进出考点、考场时,应保持1米以上间距,有序行进,避免人员聚集。

      (二)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

      1、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的;

      2、不能提供开考时间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的;

      3、不能提供《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的;

      4、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可疑症状及其它特殊情形的,经现场医务人员认定不能参加考试的;

      (三)温馨提示

      1、请参加笔试的考生提前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支付宝小程序“豫事办”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3、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5小时到达笔试考点。考生进入笔试考点,应当主动出示考生身份证、准考证、48小时内纸质版核酸阴性结果证明、支付宝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及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经现场确认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可疑症状,经现场医务人员认定不能参加考试者,不得进入考点,工作人员做好记录,由考生签字确认作为退费依据,并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4、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笔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笔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笔试的考生,按主动放弃笔试资格处理。

      5、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护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护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6.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本公告中未提及的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事宜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根据新乡市及凤泉区疫情形势,疫情防控部门有具体规定的,按新乡市及凤泉区相关规定执行。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将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调整,请广大考生持续关注疫情防控政策和凤泉区党政信息网通知。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及疫情防控工作以最新公告为准,请严格按照防疫要求,提前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附件: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

      新乡市凤泉区2021年部分区直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