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乡市卫滨区2022年关于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公告
  • 2022-10-14 9:04:20
  • 新乡市卫滨区2022年关于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公告

      根据中共新乡市委组织部、新乡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新乡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和<新乡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考核评议办法(试行)>的通知》(新组通〔2015〕2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50名。

      二、招聘资格及基本条件

      (一)报名资格和基本条件

      1.具有卫滨区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纪违法记录;

      3.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社区居民服务,有奉献精神;

      4.政治立场坚定,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4年9月1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在近3年内被评为县区级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7.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8.具有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9.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

      4.现役军人及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5.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6.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发布信息

      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信息于2022年10月10日在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bq.gov.cn/)和“新乡市卫滨区社区工作者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发布时间5天。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0日8:00—10月14日18:00;

      2.报名材料:报名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主页及本人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役军人证、乡镇(街道)或村(社区)工作经验证明、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荣誉证书等扫描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电子版(电子版照片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下载并填写《卫滨区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以上材料进入考察时均需提供原件)。

      3.报名邮箱:以上报名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夹里以“姓名+卫滨区招聘社区工作者”命名,压缩后发至邮箱:wbqsqgzz@126.com

      4.报名费:资料真实性审核通过后,缴纳考务费60元/人(报名后费用恕不退还),考务费缴纳时间:2022年10月15日—10月16日,请缴至以下账户,并备注社区工作者考务费,账户名:新乡市德仁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胜利路支行,账号:254669154236。缴费成功后截图,以“姓名+卫滨区招聘社区工作者”命名,于10月17日前发送至邮箱:wbqsqgzz@126.com;农村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报名人员,免交考务费(需提供相关证明至上述邮箱)。

      5.资格审查:邮箱报名成功并通过初审者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本人,请保持电话畅通。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招聘资格。

      6.领取准考证时间及方式:2022年10月24日,准考证将发至报名人员预留的邮箱,由报名人员自行打印。

      四、招聘方法

      (一)面试内容

      主要对报名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沟通表达、临场应变、社会工作实务、社区工作案例、社区工作认知度以及处理社区基层治理工作的态度和办法等能力进行综合评估。

      (二)初次面试

      1.初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生按照面试准考证时间、地点准时参加。面试开始后仍未到的取消面试资格。

      3.初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初次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4.依据相关文件要求和社区工作需要,对初次面试后具有以下条件的人员进行加分,分别是:有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经验满一年的加1分,满两年的加3分,三年以上的(含三年)加5分;转业复退军人加3分,转业复退大学生军人加5分;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的加3分;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5、初次面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加分项组成。

      (三)正式面试

      1.根据初次面试总成绩,按拟选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正式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如有主动提出放弃而产生的空缺,按照初次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正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准考证将发至报名者预留的邮箱,由报名者自行打印。

      3.正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正式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正式面试成绩,择优按照招用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正式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照初次面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初次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照有优先项靠前的原则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正式面试成绩、初次面试成绩均相同且无优先项的,则通过面试加试,按照面试加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未到或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复核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

      考察不合格的,在正式面试人员中按正式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待遇

      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从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招用人员名单,通过新乡市卫滨区社区工作者服务中心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按实际公示之日起开始计算。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经调查不影响招用的拟招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正式上岗,同时开始计算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待遇为正式招用后生活补贴的80%,正式招用后生活补贴为新乡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50%。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招用,由卫滨区社区工作者服务中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在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出现缺额时,从参加正式面试的人员中择优进行递补。

      对试用期满正式招用的人员,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费用的单位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支付,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支付。

      七、纪律监督与解释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全程由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等部门监督指导,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招用资格。

      八、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不组织、不委托举办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如出现任何形式名义的辅导班、辅导资料、线上培训等相关形式,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2.本次招聘的信息通过“新乡市卫滨区社区工作者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布或电话、短信通知报名人员,请报名人员保持手机通畅,因通讯不畅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3.本次招聘过程中,考生从报名至招用全过程不得离开本市,如有离开将不得参加面试,如因离开本市造成疫情后果的,触犯法律的,由个人承担。面试时考生参加面试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彩色打印本人姓名的24小时行程绿码、24小时健康绿码、及面试前“两天一检”的三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4.被招用的人员需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在入职之前产生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由个人承担。

      5.本次选聘工作咨询电话:0373-2826082,监督电话:0373-2826111。

      6.未尽事宜由卫滨区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卫滨区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

      卫滨区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