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日期调整的通告
  • 2021-10-17 9:31:08
  • 关于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日期调整的通告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展情况,经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原计划于9月4日、5日在北京、浙江、广东、四川考区举行的2021年度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调整至11月6日、7日举行。参考人员可于考试前一周内登陆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因考试日期调整,已报名但无法参加考试的人员,请务必于10月14日前向报考地人事考试机构提出申请,退费事宜由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汇总各地申请后统一办理。在前述期限内提出退费申请人员,已经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将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部署相关考务工作,请报考人员关注报考地人事考试机构网站相关通知信息,认真遵守有关规定。

      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