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焦作市温县农业农村局招聘小麦博物馆讲解人员公告
  • 2020-11-20 23:11:34
  • 2020年焦作市温县农业农村局招聘小麦博物馆讲解人员公告

      为保证温县小麦博物馆工作顺利开展,经县政府同意,温县农业农村局拟招聘1名温县小麦博物馆讲解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人员属性

      所聘人员不列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范围,与农业农村局之间属定向服务关系,按服务合同约定进行管理。

      二、选用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人岗相适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选用。

      三、服务事项

      负责小麦博物馆的宣传讲解等工作;完成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服务工作。

      四、选用条件与对象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讲解员工作,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播音主持、历史、教育、英语专业优先。普通话达国家二级甲等以上者优先聘用。

      3.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0年11月30日后出生);身高:男172cm以上,女160cm以上。

      4.五官端正,气质高雅,身体健康,举止大方;口齿清晰(普通话标准),语言表达能力强,有一定的应变能力。

      五、选用程序

      (一)发布选用公告。在温县政府网、农业农村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公告信息。

      (二)报名。报名需目测身高,必须本人现场报名,并填写《小麦博物馆公开招聘讲解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后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3日至12月4日。

      2.报名地点:温县农业农村局(温县温泉路92号)

      3.报名需要提交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5张;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4)如有相关工作经历和语言类资格证书或获奖证明,请提供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5)以上材料的复印件(A4纸型)。

      (三)笔试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以现场报名时通知为准。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总分100分。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分数按占总成绩的40%的比重计算出笔试成绩,并与其面试成绩相加合成考试成绩。

      领取准考证时本人须持有效身份证,认真核对本人报名信息并签字确认。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在温县人民政府网或温县农业农村局综合科查询。

      (四)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确定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3:1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人员电话通知报考者。

      (2)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领取面试通知书时本人须持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如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且人数不足3:1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

      (3)面试方式及内容

      采取现场模拟讲解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创新能力、讲解过程的掌控能力及仪容仪表、礼仪礼节方面等。

      面试内容为小麦博物馆现场模拟讲解,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分数按占总成绩60%的比重计算出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在温县农业农村局综合科查询。

      六、体检

      按拟聘用讲解员人数1:1由得分高低依次排名确定进入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进入体检的人员电话通知报考者。体检工作由农业农村局组织,体检时间和医院另行确定。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的,可从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考察使用

      1.进行选用考察。选用考察在体检合格人员中进行,由农业农村局结合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拟选用对象本人及其直系血亲、配偶或对其在重大影响的近亲属是否存在违法犯罪、参与非法组织、缠访闹访等行为,以及拟选用对象本人思想道德、群众评价等情况。

      2.人员确定。通过选用考察合格的,由县农业农村局根据总成绩,采取按得分高低取前1名确定选用人选,并对拟选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期限为3个月。期满经考核不胜任岗位需求的,解除聘用合同,由县农业农村局根据选用条件及时进行补充。

      八、服务期限及合同签订

      选用人员确定后,由县农业农村局与选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本次聘用服务期限为3年,服务期限内,因辞退或提供服务人员不再提供服务的,由县农业农村局根据选用条件及时进行补充。

      因工作需要,服务期满后,农业农村局可根据考核情况和实际需要人员情况,另行签订聘用服务合同。

      九、待遇

      被聘用人员参照本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标准执行,不列入事业编制,实行合同制管理。

      十、工作要求

      选用工作应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纪律和制度。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依纪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选用工作未尽事宜由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1-6190075、0391-6192503

      点击下载:温县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报名表温县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报名表

      温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