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口市川汇区城市管理局公开招聘城市管理一线工作人员50名
  • 2021-3-11 8:19:53
  • 周口市川汇区城市管理局公开招聘城市管理一线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川汇区城市管理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城市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进程,优化市容环境,巩固治理成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城市管理一线工作人员50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方法组织招聘。

      二、招聘计划

      周口市川汇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一线工作人员50名(非在编)。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热爱城市管理事业。

      2、应聘人员须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或退伍军人,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年龄3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具有两年及以上街道办事处、村(社区)管理服务工作经验、城市管理一线工作经验的优秀工作人员,提供用人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及工作表现证明后,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3、正在接受违法审查的;

      4、参加邪教组织或参与邪教活动的;

      5、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3月10日至2021年3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二)报名地点:周口市川汇区城市管理局(中州路滨河南路向西300米川汇区总工会院内);

      (三)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报名考生现场须填写报名表(一式二份)。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聘用全过程,如在招聘、聘用过程中发现有违规违纪、弄虚作假等不符合报考、聘用条件的,无论在任何环节发现,随时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四、考试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三部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待考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尽量不外出。

      (一)笔试

      考试采用闭卷的方式。考试内容:笔试主要内容为行政能力、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时政理论等知识测试。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二)面试

      按笔试成绩1:1.5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同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内容主要考查考生的应变能力、城市管理有关知识应用和举止仪表。满分100分。

      (三)体能测试

      所有参加面试人员均可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主要内容为男子1200米耐力跑、女子800米耐力跑。满分100分。

      (四)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40%+面试×30%+体能测试×30%。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者,同时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五、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负。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1、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聘用人员,工资及社保福利待遇参照川汇区城市管理局现有招聘人员工资及社保福利待遇标准:基本工资标准为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现执行标准为1700元)+加班执勤补贴+年限补贴+绩效考核奖。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保险。

      3、聘用人员工作每满一年,由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续签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应确保报名时留存的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如因通信不畅导致不能及时通知到报考人员或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均视为自动放弃。

      2、报名、考试时请佩戴医用口罩,并遵守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

      本次招聘由周口市川汇区城市管理局公开招聘城市管理一线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4-8588506  监督电话:0394-8593708

      周口市川汇区城市管理局

      公开招聘城市管理一线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二一年三月九日